|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保增长促发展劳动竞赛推进大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加快培养高技能人才的要求,促进我国饭店行业的技能创新,提高饭店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整体水平,引导和带动广大职工爱岗敬业、钻研技能、争创一流、诚信服务,中国饭店协会、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中国商业联合会、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决定联合举办第三届全国饭店业职业技能竞赛。
一、竞赛主题
创新服务技能、推动行业发展
二、竞赛工种
中式烹调师、西式面点师和餐厅服务员。
三、竞赛标准
各竞赛工种分别按照《中式烹调师》、《西式面点师》和《餐厅服务员》国家职业标准三级(高级工)以上等级的基础理论知识和技能要求,分理论知识考试和实际操作两部分进行竞赛。
四、参赛条件
热爱本职工作,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一定的理论知识,年龄满18周岁以上并具有中式烹调师、西式面点师和餐厅服务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工)及以上等级的均可报名参加。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的人员,不得以选手的身份参加竞赛活动。
五、竞赛方式
竞赛分区域竞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区域竞赛由有关省区市饭店(餐饮)协会和财贸轻纺烟草(财贸)工会联合组织实施,于2009月12底前完成;全国决赛拟定于2010年上半年在北京进行。参加全国决赛的选手由组委会按区域竞赛获奖比例选拔,预计200名左右。具体组织实施方案由组委会另行通知。
六、组织机构
由主办单位联合成立第三届全国饭店业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负责竞赛的领导工作;组委会下设秘书处和评审委员会。组委会秘书处设在中国饭店协会,负责竞赛的组织和筹备工作;评审委员会下设评判组和监审组,评判组负责考试命题、制订评分标准及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竞赛的裁判工作;监审组负责竞赛过程的监督管理和受理选手申诉等工作。评审委员会成员由组委会邀请有关专家组成。组委会和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见附件。
|